第七三六章 地位-《永不下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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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的,并非理论,而是这理论的前置条件,被某些或蠢或坏的家伙有意无意的无视,并简单粗暴的应用于现实社会。
成长过程中的人,一般而言,犯错是必然的,严刑峻法也无法杜绝。
少年,往往没有准确评估自身及他人利益的能力,从这种意义上,在某些时候,其更近似于第i类精神病患,甚至看不出行为的获利与惩罚的损失,哪一个更大,除非立即暴力惩戒,其他手段的效果都很有限。
但也必须看到,理论上,成长在一个平和社会中的少年,犯下此类严重错误的概率是极小的,甚至可以认为“实践上等于零”。
一个呱呱坠地,开始学习怎样做人的幼儿,在理想情况下,成长过程中仍难免犯错,但至多也只是抢夺玩具,恶语伤人,甚而乱发脾气扔东西,或者和同伴发生肢体冲突,这些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行为,其后果却相当有限。
但凡有适当的教育,养护,如果没有一个充满戾气、遍地恶棍的社会环境,任何少年都不会习得凶杀、抢劫、强-暴乃至投毒的极端恶行。
如果没有这些后果严重、且后果不可逆的恶行,事实上,
阿达民并不反对一切“宽容未成年”的规则,譬如今天盖亚净土所实践的那样,对少年格外开恩,只因数据库里的几万桩轻微罪行,后果都可弥补,只要教育好当事者,或者说,给脑额叶的成熟留出时间,一切都不是问题。
至于旧时代,任何国家、群体都面对的,少年的极端犯罪问题,其根源并不是被千夫所指的“宽容未成年”,
而是黑暗的社会氛围所致。
调取资料,稍微关注一下相关数据、报告,阿达民迅速验证了这一判断。
旧时代的联邦,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,观察西历14xx年代的未成年犯罪记录,不难发现这样的事实,身处社会中间阶层的大多数家庭、个人之后代,他、或者她的名字,几乎不会出现在犯罪登记列表上。
而位居社会顶层与最底层家庭、个人的后代,成长过程中的犯罪率则相对更高。
这一趋势,与自己的切身感受相当符合,原因却不在于某些麻瓜所宣称的“穷**诈、富养仁义”,更不在于“有钱人的孩子都是混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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